江津: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

来源:江津日报 分类:乡村振兴 时间:2021-10-12 14:52

(记者 邓浩 董志慧 实习记者 李娟 通讯员 苏俊杰)近日,在我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推进会暨“互联网 ”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业务培训会上,区农业农村委、江津邮政公司、江津邮储银行三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,将共同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,进一步服务好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。

近年来,我区不断整合人力、物力、财力,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,大力扶持家庭农场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,已初步构建起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、合作与联合为纽带、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。截至目前,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6315个,其中国家级农民合作示范社16个,种养大户3700个、家庭农场1184个、农民专业合作社1199个、农业龙头企业167家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65个。

众所周知,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、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,也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、助力乡村振兴的生力军。“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,其中扶持政策是重中之重。”昨日,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。近年来,我区相继出台《江津区扶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若干政策》《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,明确提出财政专项扶持、建设用地支持、品牌建设奖励、销售流通扶助、税费优惠政策等9个方面40条具体扶持措施;合力构建框架完整、措施精准、机制有效的政策体系;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(部级)、市级、区级三级示范“优进劣出”管理机制,对各级示范实行动态监测管理。

积极引导主体融合发展是关键。近年来,我区鼓励农民以土地、林权、资金、劳动力、技术、产品等资源,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,培育发展产业有集聚、品牌有特色、经营有保障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;探索推广“龙头企业 合作社 基地 农户”的组织模式,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初加工、精深加工,实现利益联结、融合发展;发展以龙头企业为核心、农民合作社为纽带、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,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出资、相互持股,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混合所有制经济,促进融合发展。

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难题,而我们所做的就是为他们提供好服务,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,让其焕发活力。”该负责人介绍。在提供创新服务上,我区协助涉农担保业务拓展,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;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直报系统,鼓励经营主体开展委托记账、代理记账,提升财务管理水平;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,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花椒(鲜椒)收益保险、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、水稻保险、柑橘保险、渔业保险、生猪收益保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,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;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中国农交会、西部农交会等产销对接会,举办富硒主题活动、富硒农产品展示展销会,开展农超、农社、农企、农校对接等活动;实施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,大力推介“一江津彩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,强化农产品品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。

下一步,我区将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,健全完善框架完整、措施精准、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,量质并重发展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,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,做优做强农业企业,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,做优高素质农民培训,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,推进乡村全面振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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