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
评选表彰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各区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(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):
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及“十三五”收官之年,全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,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,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现就评选表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名额
全市从事农民教育培训、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农民体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评选。
1、“先进集体”20个(其中:农民教育培训工作“先进集体”15个、农民体育工作“先进集体”5个)。
2、“十佳校长”10名。
3、先进个人100名(其中:农民教育培训先进工作者65名、农民体育先进工作者35名)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先进单位条件:
1、政治站位高,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,有较强的凝聚力、战斗力和执行力。
2、圆满完成2020年度农村实用人才培养、高素质农民培育、农民体育工作的各项任务。中心工作、重点工作成绩突出,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。
(二)先进个人条件:
1、政治站位高,坚决做到两个维护,坚定四个自信,切实做到对党忠诚、为党分忧、为党担责、为党尽责。
2、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。
3、在农村实用人才培养、高素质农民培育、农民体育工作以及带动广大农户脱贫攻坚等方面业绩突出,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。
三、推荐方式
1、“先进集体”、“十佳校长”由区县分校和校长自主申报与市农广校提名推荐相结合。“先进集体”、“十佳校长”由区县分校和校长自主申报的,需区县农业农村委签署意见后上报
2、“先进个人”由各区县农广校组织申报评选,区县农业农村委签署意见后上报。
具体评选名额见附件1。
四、评选办法和要求
1、评选工作由市农广校组织专家组,参照《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年度先进集体、优秀个人评选办法》(渝农广发【2019】13号)中的评分细则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进行遴选,最后由市农广校审定并公示。
2、各区县分校(培训中心)推荐的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如有其他获奖材料,请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。
3、请各区县分校(培训中心)于12月20日前将2020年工作总结以及《2020年度先进集体推荐表》、《2020年度十佳校长推荐表》《2020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》,通过邮箱或传真报市农广校办公室。
联系人: 周巧勇
联系电话:023—89133658,手机:13983880990
邮 箱:116258758@qq.com
附件1:2020年度度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
附件2:2020年度先进集体推荐表
附件3:2020年度优秀校长推荐表
附件4:2020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
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
2020年11月30日
2019-06-10 11:08:43
178152019-03-01 15:29:41
164652019-06-10 11:17:02
164302019-05-30 11:52:42
152542019-06-19 15:30:15
137632019-06-10 10:08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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