柑橘标准化建园技术

来源:渝农汇 分类:科普知识 时间:2019-11-18 15:33

一、技术概述

重庆地处我国长江上中游柑橘优势区域的核心区,地形地貌为丘陵、山区,地形复杂多变。针对传统壕沟改土和坡改梯建园方式工程量大、生土回填、根际土壤瘠薄、建园期塄坎塌方频繁、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,为规范果园建设技术,降低建园成本,减轻水土流失,保护三峡库区环境,研制本技术。

根据果园不同立地情况,平缓地采用表土起垄栽培,陡坡地采用定植穴起垄聚土栽培措施,改善根际土壤条件,在此基础上,规范建园环境、立地条件、土壤改良、道路建设、排水设施、灌溉定额、苗木质量、定植要求和管理等各项指标,确保达到农业农村部标准园建设规范要求。

技术有关标准《标准果园建设规范一柑橘》(NY/T 2627-2014)和《重庆市柑橘标准化果园建设技术规程》(DB50/T 336-2009),可为重庆市及全国柑橘标准果园建设提供参考。

二、技术要点

1园地选择

坡度<25°;适宜海拔高度在500米以下地区种植,早、晚熟柑橘适宜在海拔高度400米以下地区种植;交通便利,直达果园。

2土壤改良

坡地主要采用壕沟改土或定植穴改土,壕沟宽1.0-1.5米,深0.8米,定植穴长、宽、深为1.5米*1.5米*0.8米(万州以下区县1.0米*1.0米*0.8米),有机物混表层土回填。

3道路建设

主公路到园区公路宽4米,园区内公路宽3.5米;园区农机通道1.8-2.0米,生产便道1.0-1.2米。

4排灌设施

果园灌水定额15毫米;灌溉方式为固定管网浇灌,每50米一个出水桩;每两行一个田间排水沟,与主排水沟相连接,田间排水沟宽、深0.6米*0.8米,主排水沟按地势修建,宽、深1.0米*1.0米,行间建0.4米*0.4米畦沟与田间排水沟或主沟连接。

5苗木质量

符合《柑橘容器苗繁育技术规程》 (DB50/T486- 2012) 要求。

6株、行距

机械化果园为3米*5.5米,其他果园为(2-4)米*5米。

具体技术详见附件3-1《标准果园建设规范柑橘》。

三、适宜区域

长江中上游柑橘产区。

四、增产增效情况

充分利用了果园土壤、水分等资源,有利于果园建设、管理、采收等,降低用工30%左右,提高柑橘产量30%、优质率20%以上;柑橘提早2年投产并进入盛产期,经济效益每亩2000元/年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确保所有沟渠的连接,确保果园不积水,尤其是定植穴改土需开挖穴与排水沟连接的沟,使定植穴不涨水。要充分利用表层熟土。水稻田改土务必打破犁底层,确保水气通透,防控涨水。

附件3-1:   标准果园建设规范  柑橘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柑橘园地要求、栽培管理、采后处理、产品要求、组织与质量管理等内容。本标准适用于柑橘标准果园建设。

规范性引用文件

 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,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 2762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  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
GB 2763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  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

GB 5040  柑橘苗木产地检疫规程
GB/T 8321 (所有部分)  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

GB/T 9659一2008  柑橘嫁接苗
NY/T 496   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  通则
NY/T 716  柑橘采摘技术规范

NY/T 975  柑橘栽培技术规程

NY/T 1190  柑橘等级规格
NY/T 1778  新鲜水果包装标识  通则
NY/T 5010  无公害农产品 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

园地要求

3.1  环境条件
标准园的土壤、空气、灌溉水质量符合NY/T 5016的规定。
3.2  园地选择
符合NY/T 975的规定。

3.3  果园规模

集中连片,面积66公顷以上。

3.4  果园基础设施

园内水、电设施配套。道路系统完整,主干道硬化,能通过运输车辆。

3.5  园地规划设计

新建果园栽植前进行园地规划设计,合理布局防护林、道路、排灌渠道、小区、品种配置及房屋等,并绘制出平面图。现有果园附属设施不足的应配套完善。

栽培管理

4.1 品种和砧木选择

选用在当地自然条件下表现抗逆性强、性状优良、适销对路的品种。同一果园的品种纯正,纯度99%以上。

砧木选择应考虑产区的土壤、气候和砧穗组合,常用的有枳、红橘、枳橙、香橙、酸柚、枸头橙等。

4.2  苗木定植

使用无病毒苗木,质量应符合GB 5040和GB/T 9659- 2008的规定。在秋梢老熟后的秋季或春梢萌芽前春季栽植,容器苗不受季节限制。栽植密度应根据品种、砧穗组合、环境条件等而定。

4.3  土壤管理

采用生草法、覆盖法或生草加覆盖法。

4.4 肥水管理

以土壤施肥为主,叶面追肥为辅。施肥方式采用沟施、穴施或撒施等。提倡营养诊断与配方施肥。施肥原则以有机肥为主、化肥为辅,所施肥料符合NY/T 496要求。

灌水时期、方法、用量合理。提倡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。

4.5  花果管理

采用综合管理措施,调控柑橘树势,通过保花保果、疏花疏果、套袋等技术合理负载量,产量每公顷30吨以上。

4.6  树体管理

提倡宽行密株的栽植管理方式,以适应果园通风透光和机械操作的需要,通过间伐、修剪等措施达到果园通风透光良好,树体结构和果园群体结构合理,树冠无严重枝叶重叠及病虫枝和枯枝,缺株率≤2%。

4.7  病虫防控

采用农业、物理、生物、化学等综合防治措施,全面应用杀虫灯、性诱剂、粘虫色板、糖醋液诱杀和释放害虫天敌等。病虫危害控制在经济阈值以下。农药使用按GB/T 8321的规定执行,不使用高毒、高残留农药或其他禁限用农药。实行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。

4.8  采收

根据果实成熟度、用途和市场需求综合确定采收期。采摘技术按NY/T716的规定执行。

5 采后处理

标准果园果实应100%进行商品化处理。

5.1  处理方式

配置必要的预贮间、分级、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场地及配套的设施,通过自行处理或交由专业化包装厂处理。

5.2  分等分级

按NY/T 1190规定执行。

5.3  包装与标识

按NY/T 1778规定执行。

产品要求

6.1 安全质量

产品应符合GB 2762、GB 2763的规定。

6.2 产品认证

产品应通过无公害食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,有条件的应通过绿色食品、有机食品和GAP认证及地理标志登记。

 7 质量管理

7.1 化学投入品管理

投入品的购买、存放、使用及包装容器回收管理等,实行专人负责,并建立进出库台账。

7.2 产品检测

采取自检或送检方式检测产品质量,对果实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和农药残留进行检测,不合格产品不上市销售。采用自检的应配备必要的常规品质检查设备和农药残留速测设备;采用送检的应是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。

7.3  质量追溯

建立完整的生产管理档案,详细记载农业投人品的名称、来源、用法、用量和使用日期,病、虫、草害及重要农业灾害发生与防控情况,主要管理技术措施,产品收获日期。对标准园内产品进行统一编号,统一包装和标识,实行产品全程质量追溯。档案记录保存两年以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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